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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第一百九十七期)

时间: 2026-04-02 11:24 来源: 执行局

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郭小梅与被执行人松滋市黄杰小学附属幼儿园合伙协议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松滋市黄杰小学附属幼儿园应返还申请执行人郭小梅投资款、盈余900000元及利息。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郭小梅的申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执行悬赏期限:

二年,自2026年4月2日起至2028年4月1日止。

被执行人信息:

松滋市黄杰小学附属幼儿园,住所地湖北省松滋市新江口街道玉岭南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421087341520725B。

执行线索条件和奖励:举报人提供松滋市黄杰小学附属幼儿园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一旦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郭小梅承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予以奖励,奖励金额在执行标的到位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支付。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