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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第一百九十五期)

时间: 2026-01-12 17:27 来源: 执行局

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张中平与被执行人汪应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汪应新应支付申请执行人张中平500000元。因被执行人汪应新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执行悬赏期限:

三年,自2026年1月8日起至2029年1月7日止。

被执行人信息:

汪应新,男,1975年2月2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42242219750202****,汉族,松滋市人,住湖北省松滋市南海镇黄泥滩村二组44号。

执行线索条件和奖励:举报人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汪应新名下财产线索,一旦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张中平承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5%予以奖励,奖励金额在执行标的到位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支付。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二日

案件承办人:佘生财、薛雨涵

联系方式:0716-6995204、13697161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