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破双向奔赴,化解清偿破局
当“执行不能”遇上“破产清算”,当执行的强制力遇上破产的清算重整功能,两者深度融合,通过“执行+破产”专业团队联动,经过智能筛查与多维评估,成为破解执行僵局、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利器。
某担保公司与湖北某包装公司(以下简称包装公司)一案于2024年10月31日作出民事判决,由包装公司偿付代偿款2,618,983.58元及相应利息,支付担保费650,000元、违约金500,000元、律师代理费10,000元。
判决生效后,某包装公司逾期未履行,执行过程中经调查发现,该包装公司已于2022年停止经营,其主要资产为土地使用权和厂房,先后全部抵押给汉口银行某分行和申请执行人,且该公司土地使用权和厂房已被其他法院整体处置中。除上述财产外,确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同时本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明湖北江腾包装公司在本院作为被执行人共有9件执行案件,其中5件终结执行,4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因该包装公司存在资不抵债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形,经征求意见,申请执行人同意将某包装公司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并书面申请对其进行破产清算。
今年以来,松滋法院着力推动“执破融合”机制高效运行,院执破融合团队召开执行部门与破产审判部门联席会议5次,研究执转破及资产处置事宜。今年,松滋法院执行局向民事审判庭移送破产案件4件,其中已受理3件,剩余1件正在处理过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