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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第一百九十六期)

时间: 2026-01-15 16:14 来源: 执行局

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冉宏菊与被执行人黄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黄强应返还申请执行人冉宏菊借款本金1948738元及利息。因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冉宏菊的申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执行悬赏期限:

三年,自2026年 1月15日起至2029年1月15日止。

被执行人信息:

黄强,男,1983年10月6日出生,汉族,湖北省松滋市人,居民身份证登记住址湖北省松滋市纸厂河镇官堰坪村九组6号,公民身份号码42108719831006****。

执行线索条件和奖励:举报人提供黄强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一旦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冉宏菊承诺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5%予以奖励,奖励金额在执行标的到位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支付。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