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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的力量|学习刘杨萍同志先进事迹心得体会(二)

时间: 2025-11-11 09:32 来源: 政治部

六支部 孙方舟

作为基层法院司法警察,在学习刘杨萍同志的先进事迹时,我从她的坚守中看到司法工作者共同的初心,无论身处审判岗位还是警务岗位,守护公平正义、服务人民群众都是不变的使命。她的事迹,为我们司法警察如何做好本职工作、践行法治信仰提供了清晰指引。

刘杨萍同志对“公正”的执着,让我深刻认识到司法警察的“公正”体现在每一次规范履职中。她面对人情干扰坚守原则,正如我们在押解被告人、看管庭审现场时,必须严守纪律底线,不被任何外力干扰,确保每一次警务保障都零差错、零偏差。记得有次协助民事案件保全,当事人试图求“通融”,我当即拒绝并耐心释法——就像刘杨萍说的“容不得半点马虎”,我们的每一次严词拒绝、每一次规范操作,都是在为司法公正筑牢“安全屏障”,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严肃性与公正性。

刘杨萍同志扎根基层的为民情怀,也让我对司法警察的“服务”有了更深理解。刘杨萍上门调解、帮困难群众申请救助,而我们的“为民”藏在细节里:庭审前搀扶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入座,为情绪激动的群众耐心讲解安检流程,在执行现场主动安抚被执行人情绪、避免矛盾激化……去年协助处理一起邻里纠纷执行案,双方剑拔弩张,我一边维持秩序,一边用通俗的语言解释执行依据,最终帮双方平复情绪、配合执行。这让我明白,司法警察不仅是“执法者”,更是“服务者”,用耐心与细心化解群众对立,正是对“司法为民”的生动践行。

刘杨萍同志精益求精的学习态度,更提醒我们司法警察不能停下“充电”的脚步。面对新形势下的警务需求,比如应对突发舆情的处置技巧,我们一样需要主动学习。利用业余时间钻研和练习应急处突战术,就是为了在关键时刻能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用专业能力守护法院安全、保障审判执行顺利推进。

刘杨萍同志的榜样力量,是融入日常工作的“指南”。作为基层法院司法警察,我将以她为镜,把公正刻进每一次押解看管,把为民落在每一个服务细节,把钻研融入每一次技能提升,用警务蓝守护司法公正,为筑牢基层法治建设坚实防线贡献自己的力量。

 

六支部 王鑫

作为一名法院干警,学习刘杨萍同志的先进事迹后,我被她扎根司法一线32年的坚守与担当深深触动。她以“公平正义永在我心”的信念铸就“零错案、零信访”的业绩,用专业与温情诠释司法为民的初心,为我们法院干警履职尽责树立了标杆。

作为一名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我要学习刘杨萍同志的“极致严谨”。刘杨萍同志审理21人团伙犯罪案时,夜以继日审阅案卷、撰写10余万字材料,通过创新庭前证据开示模式确保庭审质效,这种对细节的极致追求令人动容。司法警察作为审判工作的“保障线”,每一项任务都关乎司法程序的严谨性。在值庭时,我需精准掌握庭审流程,紧盯当事人言行与法庭动态,杜绝任何干扰庭审的意外情况;在押解看管时,要严格执行规范流程,细致核查每一个环节,确保被羁押人员安全与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要学习刘杨萍同志的“铁面柔情”。“法官不仅需要理性,更需要感性”,刘杨萍同志的这句话道破了司法的本质。她推行“圆桌审判”减少未成年人心理创伤,主导“心驿”家庭教育指导站护航成长,用温情让迷途者重生。司法警察的工作虽以强制力为底色,但同样需要传递司法温度。在协助处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我会主动调整言行举止,用温和态度缓解孩子的紧张恐惧;面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耐心做好安抚疏导,讲解安全须知与诉讼权利,避免矛盾激化。用这种“刚柔并济”的履职方式来践行刘杨萍同志温情司法理念。

要学习刘杨萍同志的“绝对忠诚”。刘杨萍同志在重伤康复中仍念叨开庭调解、重返法院时本能握住法槌,刘杨萍同志将司法事业刻入骨髓的忠诚令人敬佩。她拒绝人情贿赂、建立廉政机制,用“心不贪则无推不了的人情”坚守廉洁底线。司法警察是维护司法公正的“第一道防线”,更需筑牢忠诚根基。工作中,我既要坚决抵制任何说情打招呼的干扰,在执行看管、安检等任务时不徇私情;更要主动加强党性修养与纪律学习,像刘杨萍同志那样以清正廉洁的作风维护司法警察的职业尊严。

刘杨萍同志的事迹告诉我们,无论身处司法哪个岗位,坚守初心、精进业务、永葆温情,就能实现自身价值。作为基层法院司法警察,我将以她为榜样,把“严谨、温情、忠诚”融入每一次值庭、每一次押解、每一次安保,用扎实履职为司法公正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