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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案外人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发放执行案款信息的公示

时间: 2026-03-25 17:25 来源: 执行局

关于向案外人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

发放执行案款信息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管理,防范廉政风险,确保执行案款发放规范有序、及时高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及《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执行案款监管的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现将向案外人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发放执行案款信息予以公示。

案号:(2025)鄂1087执129

被执行人:吕帮勇、徐德祥、荆州市鸿浩石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案外人: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

发放金额:1399695.07元

公示原因:另案申请执行人湖北金屹典当有限公司应分配执行款

公示期间: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2026325日起至202642日止。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执行案款发放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意见并附佐证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按照执行案款管理规定办理发放手续。

特此公示。

 

联系人:陈驰             联系电话:0716-6995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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