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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法院2018年度获得荆州市级以上表彰情况

时间: 2019-02-28 10:39 来源: 研究室

2018年,松滋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显著进展,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2018年度获得荆州市级以上表彰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国家级表彰

[法办(2018)279号]徐忠德在全国行政审判优秀业务成果评选(2018年度)中荣获裁判文书类二等奖:

二、省级表彰

曾祥全法官撰写的(2016)鄂1087行初9号行政判决书荣获2017年度全省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二等奖;

[鄂高法(2018)38号]松滋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二等功;

[鄂高法(2018)28号]松滋市人民法院沙道观法庭被湖北省委评为全省政法工作先进单位;

[荆中通(2018)19号]徐忠德法官撰写的(2017)鄂1087行初2号行政判决书被评为2018年度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优秀裁判文书。

三、荆州市级表彰

[荆综委(2018)3号]陈馨被荆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中共荆州市委政法委员会、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为全市政法综治工作先进个人;

[荆中法发(2018)4号]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度“创先争优”活动中,民事审判第三庭被表彰为先进单位;蹇开新被表彰为全市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张兴文被表彰为全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办公室记集体三等功;佘习华记个人三等功;

[荆中法发(2018)14号]佘习华作为“0302”专案有功人员被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江鸿作为“0302”专案有功人员受到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嘉奖;

胡松的论文《略论荆州市地方立法之特色创新》荣获2018年荆州地方性法规实施论坛“优秀成果三等奖”;郭敏的论文《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运用地方性法规的建议》荣获2018年荆州地方性法规实施论坛“优秀成果二等奖”;

[荆中通(2018)8号]胡松法官撰写的(2017)鄂1087刑初1号刑事判决书被评为荆州市法院系统2017年度优秀裁判文书一等奖;郭敏法官撰写的(2017)鄂1087民初154号民事判决书被评为荆州市法院系统2017年度优秀裁判文书二等奖;沈忠明法官撰写的的(2017)鄂1087民初86号民事判决书被评为全荆州市法院系统2017年度优秀裁判文书三等奖;

[荆中通(2018)38号]陈悦法官撰写的(2018)鄂1087刑初21号刑事判决书被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2018年度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二等奖;胡松法官撰写的(2018)鄂1087民初957号民事判决书被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2018年度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二等奖;曾祥全法官撰写的(2017)鄂1087民初17号民事判决书被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2018年度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三等奖;胡松法官承办的(2018)鄂1087民初100号案件被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2018年度全市法院精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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