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聚“人大代表+法庭”合力 实现一案结三案解
近日,松滋法院刘家场人民法庭在办理一起因车祸引发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中,主动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吉明东工作室”驻法庭特邀调解员共同参与调解,实现了伤者与用人单位、肇事司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保保险公司三起纠纷的一揽子实质性化解。
张某系松滋某建材公司雇员,从事安装作业期间,建材公司为其投保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023年10月某日晚间,张某在前往工作地点的路上遭遇车祸,后经鉴定构成一级伤残。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张某家属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对建材公司提起诉讼。但建材公司对张某是否因提供劳务导致受伤提出质疑。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为核实基本信息,前往张某家中走访调查。推开房门,法官看到张某躺在病床上,因事故导致其完全丧失了肢体活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只能依靠专人护理维持日常起居。张某家属向法官倾诉,张某原本是家中的顶梁柱和主要劳动力,如今突遭变故,一家人的生活瞬间陷入困境。为了后续治疗和维持生计,家属表示除了本案之外,还计划向肇事司机及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请求。
了解情况后,承办法官深知此案的复杂性与紧迫性。法官认为,要真正解决张某一家的难题,不仅要全面、细致地查明本案事实,还需将建材公司、肇事司机及保险公司一并纳入调解范围。只有这样,才能通过一次性纠纷解决机制,最大限度减轻张某一家的诉讼负担,切实保障他们今后的基本生活。
承办法官与特邀调解员一道,先到案发现场以及交警部门详细调查事发经过,固定案件事实。其次,对建材公司及肇事司机释法明理,着重解释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如实说明张某一家特殊境况。经过多轮协商,各方终于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建材公司、肇事司机及保险公司赔偿张某共计260余万元。协议签订后,各方均在约定的期限将各自的赔偿款一次性付至张某,三起纠纷得到一次性实质性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下一步,刘家场法庭将继续坚持“法庭+N”工作机制,积极与人大代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及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沟通联络,汇聚多元解纷合力,促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进一步提升“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实效。